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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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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 层次

层 次 序 号 招生专业名称
专升本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机械电子工程
3 冶金工程
4 土木工程
5 会计学
6 工商管理
7 法学
8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专   科 9 计算机应用技术
10 计算机信息管理
11 机电一体化技术
12 冶金技术
13 建筑工程技术
14 会计
15 工商企业管理
16 国际经济与贸易
17 市场营销
18 法律事务

二、学分 * 学费 * 证书

  专科、专升本总学分80。

  学费按属地标准缴纳,具体标准请咨询我校当地学习中心。我校在当地所设学习中心,请登录我校远程教育网站“招生信息”栏目查询。

  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科技大学印章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习形式为“网络教育”)。专升本学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

  毕业证书授予条件: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专科和专升本80学分;专升本学生须参加教育部组织的部分公共基础课的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践环节,毕业设计(论文)通过。

  毕业证书获取程序:学院办公室(简称院办)下发学习中心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名单,由学习中心让学生确认并签字后上报院办,院办初审后报校区教务科复审,合格者报北京市教委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统一制作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学习中心到院办代领并发给学生。

  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1) 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和教学环节,课程平均成绩≥75分; (2)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75分; (3) 通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英语统一考试。

  学士学位申请程序:学习中心根据当期毕业生名单,于毕业日期算起三个月内组织学生申报,符合条件者上报院办,院办初审后报校区教务科复审,合格者报学校学位办审核,合格者授予学士学位。学士学位证书由学习中心到院办代领并发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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